刚进大学那会,酷热难当. 胖子穿着一件后来一直穿了4年没换的老头衫抬手就发了我一根烟.
那是我大学认识的第一个人.也是抽的第一根烟. 从此以后两人建立起了革命般的友谊.
不久寝室4个人都来全了. 各自躺在硬梆梆的席子上,心里空荡荡的.
看看一贫如洗的房间, 置身在江风拂面的荒郊. 真他妈傻了眼.
过道的墙刚新刷过, 不过没多久便脚印丛生. 后来了解新生入学都享有糟蹋新墙的特权. 过了半年还知道,楼下还有个车棚可以用来欢送老生. 有点爽的. 有了电脑之后才明白全国的大学生都这么爽.
慢慢军训时认识了排球主攻徐大, 接着洗衣服时又碰上了非主流长发男老袁. 几经反转,徐大又与胖子在厕所对蹲时互吐心声, 老袁用只弹过杂音的吉他把我们吸引在一起. 就这样,大学生活便莫名地开始了.
可惜那时还不认识阿蒙, 此人后来时常出现在各种男欢女爱的夜话中,颇有传奇色彩. 大三时才熟悉起来,发现这哥们实在搞笑, 怪不得有那么多姑娘. 宽松的裤衩, 与实际年龄不符的茂密胡渣. 雄浑的嗓音, 西北男人的腔调便浮于眼前.
..........待..............
宿舍楼有六层, 长条形过道,两端是开放式的厕所和浴室. 所谓厕所的开放式是指两个蹲踞的便器中间有一个破了大洞的三角板隔断.估计是考虑到设备的简陋和易损, 最初的设计者做出了相当前瞻性和人性化的调整. 他们没将便器的前后方向做成一致,这样当两个哥们同时拉屎的时候就可以处在面对面聊天的状态, 很好地避免了让其中一方的脸对着另一方不断喷发的屁股的尴尬. 而浴室则装了两个折弯的自来水管, 夏天里可以冲凉. 还不错.
在大学过了几个月后我和徐大的生物钟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一致, 多次在厕所相遇后,我们分析出了很多原因. 抛开科学的推断,最能让人兴奋的理由是我俩的兄弟之情已经达到伟大的地步了!
那天胖子回来说个老袁宿舍里有个娘娘腔管他叫胖哥哥. 惊出一身冷汗后逃了出来. 大伙听后很激动. 经过后期的仔细观察发现此人拥有硕大的眼睛. 仅此而已. 在你将他当成兄弟的时候也就不存在性别的疑惑了. 到了大四,他同阿蒙一起住在校外的民房里,体验生活. 不久之后,在他博客上阿蒙有了一个新的名字, "第一个同我睡觉的男人".
时间飞快, 新生军训后就到了十一长假, 放完假后正式开始上课. 此时天气渐渐不那么热了.
回到学校后,有件事情让我痛苦不堪. 军训时早起的要求在以后的两年里一直被保留. 每天都有雄壮的进行曲将你吵醒,为的是把你赶下楼去做个操. 更有个年级主任会比这喇叭醒得更早, 一丝不苟地监督你. 早操后的半小时可以刷牙洗脸吃饭,但洗漱时间远远不够. 水池被挥舞着牙刷,毛巾和满嘴吐着泡沫的哥们挤满,貌似集体中毒一样. 早餐也是同样的状况. 当然了, 会有强人提前起床把一切早早搞定,然后从容地下楼,第一个站到空旷的操场. 太潇洒了. 我很是羡慕.
校园, 其实也就这个时候热闹一些.
上课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说的, 除了点名的时候会让人兴奋一些. 哦 还有那个喇叭.
大家都知道教室里的前排一般是空的, 同学们热情高涨地来上课只是为了抢个后排的位置.
但我们这些单纯的少年如何能敌过团结的教师队伍. 每个老师像参加选秀般带上麦克风, 便携式的喇叭直接放到最后一排,
于是轻微的换气声变得了震耳欲聋的电流杂音, 万一打个喷嚏, 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不过聪明的少年在几经折磨后,终于想出了对策. 那就是干脆不去上课.
虽然要担上被点到名的危险, 但该死的早操, 狼狈的洗漱, 可怕的喇叭都给了我们无比的勇气. 谁也不能把我从被被窝中拽走.
我喜欢夏天, 可以穿很少的衣服或者不穿, 随意轻松. 整个下午可以在球场度过. 到了晚上还能翻进循环干净的泳池,在夜色下独享整片水域. 但游的时候很怕被巡逻抓住,尽量潜泳,换气时把声音搞得小小的.
篮球始终是最爱, 刚进学校那会打得不好,后来也不怎么样,阿蒙管我叫老扣不了篮的失败男. 可笑的是他自己连板都碰不到.
精力旺盛的少年们换上新买的球衣在球场每个角落耍帅大有博得姑娘芳心的良苦用心, 可惜没有姑娘愿意水泥场上晒日光浴,
冷漠的市场直接造成了少年的失意, 漂亮的球衣被遗忘在浸满臭袜子的水盆里好几个礼拜. 穿得像个乞丐, 破着洞的褴褛衣衫汗气冲天. 糟蹋这样衣服决不心疼.
胖子和我天天都去打, 徐大打得不多,他要去排球队训练,老袁更不行. 知道艺术体操里的球操不, 他适合捣鼓这个.
食堂关得早, 打完球只有上校门口的小饭馆吃饭,(现在上班的同事管这叫排挡). 大伙都有必点的菜, 胖子爱吃肉,我爱吃蛋.
吃完饭寂寞难耐, 就去苏果(全南京都是苏果超市)买二锅头 , 从45度买到65度, 一瓶一斤. 回到宿舍就开始对灌. 这样的无聊直到那天两个人各自吹掉半瓶差点送了小命才草草结束,从此没怎么碰过白酒. 之后听说有个学长外号朱二斤, 佩服至极!
班级里的同学至今还有我叫不上名字的. 不过大伙一直都其乐融融,相处得相当和睦. 记得班干部有说过五湖四海的人能聚在一个名叫36班得集体里要珍惜要团结! 太他妈煽情了,经常感动得我受不了. 于是我决定躲得远远的. 这样大一时的很多集体活动我都缺席了. 其实挺遗憾的,据说全班第一次在座小山上聚会时班长大人从数十米高的石阶上滑到,滚落山下, 场面甚是壮观! 另外全班男性同胞也幸运得同班花合影,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班级里还有两个兄弟要提下, 一个是以前在这个博客写过的美文的足球二级磊兄, 此人自信无比,多次以情圣的身份救我于苦海. 另一个是邦兄, 现在我称他刘总. 刘总对事对人总是豪放不羁,敢打敢拼. 仅有一次在摩托与卡车的较量中败下阵来,其他时候都风光无限. 磊兄毕业后出了国, 远付南半球, 一个人的寂寞生活很让兄弟们担心, 还好早在出国前与班花结缘, 美丽的姑娘不久也飞越了浩瀚的大海.
还是回到最初. 大伙那会还没谈上女朋友. 校园小说的情节发展预示着这个时候的荷尔蒙会刺激少男少女走向全新的世界. 事实只证明只有小部分人拥有这样的能力. 提起兄弟们的姑娘实在了解不多. 搞得都挺神秘的, 不停更换的名字交叉在我的耳中, 真为他们骄傲! 于是我也蠢蠢欲动, 因为我隐隐记起以前高中毕业留言簿上的几句奇怪的话: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不过还是谈性吧, 性爱是最美好的!


